一教室一电脑

1. 配备

依“一教室一电脑”计划,每间教室的多媒体教学配备装置如下:

1.1 液晶电视机一台;

1.2 电脑终端机一台;包含:无线键盘与滑鼠。

2. 使用方法

2.1 班导师安排一位同学承包负责此项工作,协助管理相关配备。

2.2 电脑仅供教学时使用,不做其它用途;

2.3 下课时间或离开原有教室到其他地方上体育、音乐、电脑和烘焙课等

时,电脑承包者可以让电脑和电视机处于待机模式,毋须关闭电源。

2.4 如果联课团体需用到相关配备须特别向该班导师提出申请;当天使用完

毕后自行将电源关上并将门关上。

2.5 放学后的使用规定:

2.5.1 班级使用

(a) 放学后若原班需召开班会、汇报会等,毋须申请;

(b) 若是借用他班课室,比照联课团体借用方式处理。

2.5.2 行政单位使用

含毕联会、各处室活动筹委会议等,请于3天前向该班导师提出

申请。

2.6 同学不能私自使用班上设备上网、打游戏、看影视听歌、打作业、搜寻

资料或做其它用途。

2.7 应定时清理电脑主机及电视机,常保持设备的整洁。

2.8 放学后,应将电源关上。

2.9 如发现违规使用,送训导处纪律处分。

3. 损坏报告程序

3.1 资讯设备:向资讯处报告以便处理;

3.2 电源:向事务处报备处理,包括设备需要更换的干电池。

4. 赔偿问题

4.1 若因同学错误使用导致损坏和故障,该班应赔偿相关配备;若是同学故

意破环,除该班应赔偿外,相关同学送训导处纪律处分。

4.2 配备赔偿价格如下:

(a) 电视机一台:RM3500

(b) 电脑主机一台:RM2500

(c) 无线键盘与滑鼠:RM50